深圳市平地起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认证
  • 支付安全
  • 保险赔付
  • 售后无忧
资质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质指南 > 新闻资讯

广东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14:57:3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精神,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及我省历年二级建造师考务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2日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请升级您的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 或以下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360极速浏览器

电话咨询 微信公众 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