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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职称!2025年度我市轻工、机电和食品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5 10:31:08

潮州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轻工、机电和食品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全国职称申报系统(https://sl.pidiqi.com/Vzyiia)

潮州职称!2025年度我市轻工、机电和食品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认定)通知

潮州职称!2025年度我市轻工、机电和食品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认定)通知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5]74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我市轻工、机电和食品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我市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受理地点:潮州大道南段科学技术局大楼四楼409室潮州市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评审(认定)范围和条件(一)评审(认定)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我市从事轻工、机电、食品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二)评审(认定)条件: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各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轻工专业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5号)(附件1);机电专业执行《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X粤人社规[2025]32号)(附件2);食品专业执行《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6号)(附件3);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的《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附件4),业绩成果材料对照相应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5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申报途径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市直、各县(区)以及个别行业设立非公职称申报点。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具体报送程序:

1.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县(区)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

2.对于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申报材料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设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柜台。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证书、业绩、奖励或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名、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四)中央、省属驻潮单位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五)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写并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并上传电子证照。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六)全市职称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审核,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潮州市→市人社局→职称评审申报或初次考核认定结果确认备案(仅限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事项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5)。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位置公开,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送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复核

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单位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明确审核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并完成网上数据审核后提交到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1.申报人员须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经本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装入加厚牛皮纸档案袋内,同时把目录表贴在档案袋正面表面上,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职称评审和认定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6、7)。

2.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有关政策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二)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

一年限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评审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收取:

1.申报评审(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收费280元;

2.申报评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收费450元。

七、其他事项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sl.pidiqi.com/jERzq2)是广东省职称证书的唯一省级管理平台,全省职称证书通过平台统一生产、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不予更改。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5号)

2.《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2号)


3.《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6号)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5.潮州市职称申报网上操作程序(本市评审)

6.2025 年度轻工、机电、食品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7.2025 年度轻工、机电、食品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8.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9.《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


潮州市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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