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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11:26:42
申报捷径!在广东,如果您拥有以下工种技能证书不需要逐级评审,符合资格可以直接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全国职称申报系统(https://sl.pidiqi.com/Vzyiia)

原文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文件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广东省轻工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通评审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轻工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
(二)取得轻工类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具体工种对应专业见附件4。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2)规定的条款。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三)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提供2025年度工程技术(轻工工程)专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他专业或系列继续教育证书为无效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从事工作专业应与申报的职称专业或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
(五)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替代。
(六)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三、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评审组织。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通知,广东省轻工高技能人才贯通评审工作由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评审程序。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盖章后,按程序报送我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广东省轻工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相应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sl.pidiqi.com/jERzq2),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通过系统提交申报的将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须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封面页的现职称栏目填写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学历(学位)、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2025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按照《2025年度轻工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填报指南》(附件3)。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单位审核评价意见”负责,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7.已取得工程系列职称的。
六、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七、评后公示、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三)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受理材料时间:2026年3月5日至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众节假日不受理材料)。申报人员应一次性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对于填报有错漏或不符合申报有关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及时补正,若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现场受理材料(不接收快递):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中轻大厦201室
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
2、广东省轻工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3、2025年度轻工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填报指南
4、轻工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5、轻工工程专业对照表
6、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7、破格推荐函
8、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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